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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民看清楚 这些摩托车违法行为将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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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 14: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今年3月中旬起,泸州市大力开展摩托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至今收效显著。不过,仍有市民反映主城区有部分摩托车违规行驶、赛摩噪音扰民的问题,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现象

摩托车“怕堵”借人行道行驶

4月29日上午10:00至11:00,记者在江阳区连江路二段看到,从刺园路一段路口下行往泸州市中医医院方向,没隔几分钟就有摩托车通过,有好几辆摩托车没有走机动车道,而是从人行道上通过。虽然摩托车速度不快,但在一段略狭窄的人行道上,摩托车几乎是挤着对向走来的行人强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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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在人行道上行驶

此外,有两辆载人的摩托车经人行道后直接横穿斑马线,驶向马路对面。在这些不按规定行驶的摩托车中,记者随机叫住一位驾驶员,询问其为何走人行道,对方回应:“车道上很堵”。

主干道上仍有个别摩托车通行

连日来,记者沿着江阳区主干道至酒城大道二段观察发现,在摩托车禁止驶入区域依然有摩托车在通行,经国窖大桥沿主干道往水井沟商圈方向的摩托车相对来说多一些。

一辆骑着摩托车送鱼至童家路的摩托车驾驶员刘先生说,他只是从主干道穿行,不属于走了禁行区域。但记者询问为什么不在肖巷子路口横穿,而要走一段主干道时,刘先生表示,“只是一小段,没问题”。

不戴头盔常见道路上随意穿插

除城区主干道外,记者在蓝安路、城南大道、龙马大道等路段上发现,很多摩托车驾驶员在行车途中没有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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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搭载的乘客未戴头盔

有的驾驶员虽然自己戴了头盔,但搭载的乘客却没有戴头盔。随着天气炎热和多雨,不少摩托车加装了遮阳伞和雨棚。4月26日上午,在主干道上,一辆加装了遮雨棚的摩托车被交警拦下,车主意识到错误,马上将雨棚拆下。记者注意到,雨棚的支架使用落帽固定在反光镜上,即便雨棚拆除,但还有一段支架留在车上,如果摩托车驾驶员再次上路,容易对周围的车辆、行人和自身造成安全隐患。

记者走访多日发现,摩托车随意停放、机动车道上随意穿插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于这些现象,仍亟待监管查处。

行动

交警部门加大摩托车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4月30日,记者从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3月,摩托车入户880余辆,摩托车驾驶证发证294本。4月,摩托车入户1060余辆,摩托车驾驶证发证348本。经过整治,摩托车驾驶人办理驾驶证量、车辆入户比去年同期明显增加。截至3月底,泸州市登记在册的摩托车有31.8万余辆,摩托车驾驶人有41万余人。

“泸州市并没有规定不准摩托车上路,但部分摩托车驾驶人不懂法、守法意识不强,安全意识亟待提高。”据泸州市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周健介绍,自3月开展整治行动以来,全市共查获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11950余起,其中无证驾驶1720余起、酒后驾驶460余起、涉牌涉证170余起、非法改装50余起,行政拘留60余人。

针对“赛摩”影响交通安全、扰民等问题,交警部门将其作为现阶段整治的重点。通过交警部门摸底排查,在主城区范围内已锁定200多位“赛摩”爱好者和车主,下一步将组织警力上门开展重点宣传提示。同时,交警部门仍在严整严治摩托车无牌无证、酒后驾驶、涉牌涉证、非法改装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处罚措施,对可以现场整改的一律现场整改完毕后方可放行,对该暂扣车辆的一律暂扣,对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年底后,将进入长效整治模式,进一步加大对摩托车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

案例

“赛摩”无牌、噪音扰民均被处罚

4月21日,交警三大队民警在龙马大道玉带路口开展摩托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查获一辆“赛摩”,驾驶人王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且所驾摩托车车牌信息与车辆情况不符。经询问,该车自买后一直未上户上牌,悬挂的号牌是亲戚家拿的,驾驶证也只考了科目一,后面就没再考了。目前,公安部门已对王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以下、罚款3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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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道上行驶的摩托车

4月8日,合江交警在一路口巡逻时,发现一辆红黑色“赛摩”高噪音、急驰而过,随即设卡进行拦截检查。“赛摩”驾驶员察觉后,拒不服从停车接受检查,并疯狂逃窜。合江交警利用视频追踪,最终将其挡获。目前,公安部门已对赛摩驾驶员处以记15分、罚款400元的处罚。

伪造号牌罚款6000元并处拘留

4月17日,交警四大队民警在云溪东路开展摩托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时,查获一辆强行冲关的摩托车。经查,驾驶员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未放置保险标志。公安部门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以下、罚款1250元。

4月24日,交警四大队民警在云溪东路发现一辆摩托车行迹可疑,立即通过综合平台查询车辆驾驶员及号牌来源。经查,该驾驶员涉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以下、罚款6000元的处罚。

美团外卖骑手无证驾驶

4月30日,泸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公布了几起典型案例。4月17日上午,交警一大队在中级人民法院路口开展摩托车整治行动,发现一辆美团外卖驾驶人未戴头盔。经查,刘某(摩托车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4月24日,刘某因无证驾驶、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以下、罚款1900元。此外,3月25日,交警一大队也查获了一起美团骑手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4月26日,警方对其无证驾驶和驾驶未悬挂号牌摩托车等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以下、罚款1200元。

对此,交警部门政监科民警康音表示,交警部门对美团配送车安全、规范行车等问题,长期都在与企业进行约谈,希望企业对所属车辆进行登记和监管,并约束员工按规定行车,但仍有个别违规行为发生,希望企业引起重视,加大监管力度。

无证驾驶摩托车被行政拘留

4月24日,交警二大队民警在长江大桥桥南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一辆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经查,驾驶员许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4月26日,许某被处于行政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摄影报道   来源:泸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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