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凌晨2时许,四川高速公路三分局十四大队民警在G76厦蓉高速公路贵州往泸州方向巡逻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停在上坡的应急车道上,没开启双闪也没摆放三脚架,一女子站在车旁焦急地东张西望,车内无其他人。由于车辆停放位置处于转弯上坡路段,非常危险,民警立即上前查看。
在交流过程中,民警从女子身上闻到了酒气,在帮助故障车辆联系救援部门后,便驾车带领驾驶员返回大队进行测试。经查,女子于13日晚上在叙永朋友生日聚会上喝了几瓶啤酒,然后打牌至凌晨一点过,自我感觉毫无醉意,想到第二天还要早起上班,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从叙永上高速返回正东。经检测,女子体内酒精含量为43毫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现场民警本来想帮助驾驶员做好现场防护并提供帮助,却演变成了违法查纠现场。由于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员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严厉处罚。
信息来源:泸州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