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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知丨11月9日起,泸州将暂停办理这些医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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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0 20: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泸州市医保信息系统将在 2021年11月9日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的所有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暂停服务时间

2021年11月9日00:00
2021年11月16日08:00

(最终恢复时间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四川泸州市上线时间为准。)


暂停业务范围

01
医保业务经办机构暂停办理所有医保业务,包括参保登记、人员变更、医保费用征缴、待遇审核、备案登记等业务经办及各项医保查询。
02
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包括门诊就医(含普通门诊、特殊病门诊、两病门诊)、医保入院、出院结算、药店购药等。
03
医保对外公共服务暂停,包括:“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网厅、医保电子凭证、“四川医保”APP等。
04
异地就医(含省内、省外)暂停联网即时结算业务。

注意事项

(一)建议参保人员尽量错开停机期间就医购药。确需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参保人员,请现金自费结算。涉及门诊特殊疾病、特殊用药需求的,建议在2021年11月9日前合理备药;停机期间确需就医购药的,由参保人员全额现金垫付,在新系统上线后可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二)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参保人员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支付宝医保电子凭证中办理医保查询业务;原“医保网厅”停止服务,“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信息查询功能暂停服务。

服务咨询电话

周知丨11月9日起,泸州将暂停办理这些医保业务-1.jpg

本次信息系统停机切换给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谅解!如有其他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来源丨泸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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