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占屋外的公共绿地 改建成自家花园 如果你居住的小区有人违建 你会怎么办? 最近 江阳区江南中央花园小区 就发生了这样的事 最终 在执法部门的干预下 一个由公共绿地改建的“私家花园” 被依法拆除 ↓↓↓
屡劝不听 底楼业主圈地建花园
记者在现场看到,江南中央花园小区这处违法建筑位于底楼一套住房外的绿化区域,面积有100多平方米。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告诉记者,今年7月中旬,底楼这家业主开始占用屋外的公共绿地,并且硬化了公共绿化带地面,试图改建为自家花园。这一做法引起了其他业主的强烈不满。
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工作人员曾多次上门和这位业主沟通,但都没有什么效果。“因为这是公共区域,不是属于哪一个人的,我们给他打了招呼,他当面承诺说会改,结果又偷着继续违建。”江南中央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龙小强说。
随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介入,依法认定这是违法建设行为,并于8月1日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但这位业主仍然无动于衷,直到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限结束,他都没有拆除违建。
限期内未整改 依法拆除违建
《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查处机关调查、处理违法建设行为时,当事人如果不停止建设行为,查处机关可立即拆除继续建设部分的违法建筑物;该《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还规定,查处机关对违法建设者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并对当事人进行催告,如果当事人逾期不拆除,具有强制拆除权的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拆除。 8月10日,江阳区蓝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这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下一步,这处违建拆除区域将被恢复成公共绿地的原貌。
为了一己私欲,底楼业主擅自圈占公共绿地,既影响了小区的正常秩序,也侵害了业主们共同的权利。对于这个处理结果,该小区居民纷纷表示满意。居民何女士说:“违建被拆除,有我们小区全体业主的共同努力,也有业委会、物管、执法部门的及时介入,我们大家一起监督,才能让小区越来越好。” 执法部门严格执法 让违建业主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这样的结果实在大快人心 在此 我们也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做文明守法的酒城好市民
来源:泸州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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