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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城事] 教训!泸州两男在朋友圈晒"稀有美味",结果"乐极生悲"!差点进了鸡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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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8 09: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泸州男子朋友圈晒战利品被举报 警方:“水中大熊猫”不能捉!

2019/10/29 08:33:55
来源: 川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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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晚7点,位于泸州市滨江路三段的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泸州派出所趸船上,民警正在放生被非法猎捕的5条达氏鲟(长江鲟)。这种珍稀濒危的野生动物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警察叔叔再次告诫大家:“俗称沙腊子的长江鲟不能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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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周太阳介绍,刚刚放生的5条达氏鲟(长江鲟)是通过群众举报发现的。10月27日21时左右,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泸州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朋友圈展示疑似国家保护动物的鱼类。接警民警随即向上汇报,然后立马进行了调查。

  对视频进行比对后,办案民警确定视频中的鱼类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达氏鲟(长江鲟),这种有着“水中大熊猫”之称的长江独有的珍稀野生动物已经被被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列为"十大濒临灭绝物种水生动物"之一。

  为了解救被非法猎捕的达氏鲟(长江鲟),办案民警通过朋友圈顺藤摸瓜,一步一步确定了视频主人的真实身份。10月27日凌晨,民警将嫌疑人邓某与徐某抓获,也找到了位于邓某门市上的5条达氏鲟(长江鲟)。

  民警周太阳介绍:“找到这5条达氏鲟(长江鲟)后,我们立马联系专家查看鲟鱼的状况。认定没有受伤,具备放生条件,于是决定今天晚上就放生。”而涉嫌非法猎捕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嫌疑人邓某和徐某目前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嫌疑人邓某说:“这几条是泸州市江阳区的水中坝撒网捞起来的,我也不晓得这是啥子鱼。”

  民警周太阳则告诫大家:“要保护长江的生态环境,保护这些野生动物。不能随意捕杀,如果意外发现请放生,如果发现有人非法猎捕请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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