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泸州

查看: 133|回复: 0

接受宴请、公款旅游、收受礼金…泸州这些公职人员遭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2-28 20: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40?wx_fmt=jpeg.jpg



今日,中共泸州市纪委 泸州市监察委员会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一、泸州市图书馆馆长吴铭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6月、8月,吴铭分别接受前来对接业务的某信息技术公司负责人李某、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的宴请。吴铭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吴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古蔺县双沙镇白马村党支部书记王汝明违规操办“立碑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3月,双沙镇纪委收到王汝明准备操办为亲人坟墓立碑的“立碑宴”的反映,对其进行谈话提醒。王汝明承诺不操办,但次日仍操办宴席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5100元。2019年8月,王汝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清退。




三、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雨珠岩村、鱼眼滩村村社干部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9月,时任雨珠岩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李华均、村委会主任祝启银和鱼眼滩村党总支书记任圣海、村委会主任曹利西决定,雨珠岩村与鱼眼滩村以外出考察学习为名,共同组织两个村部分村社干部到云南昆明、大理、丽江等地旅游,雨珠岩村和鱼眼滩村分别在村级账户中列支外出费用3.354万元、4.4076万元。李华均、祝启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6月,李华均、祝启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10月,任圣海、曹利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已退赔。




四、泸县海潮镇兴盛社区党支部书记林小平、主任沈茂明乱发钱物问题。2018年4月,林小平、沈茂明违规决定用集体资金向社区干部和小组长发放“卫生奖”、“安全奖”共计1.271万元。2019年11月,林小平、沈茂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款项已清退。


来源 廉洁泸州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大泸州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全站链接: #

QQ|手机版|小黑屋|大泸州 ( 蜀ICP备12031032号-8 )|网站地图川公网安备 51030002000200号

GMT+8, 2025-6-18 19:20 , Processed in 0.040582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16-2021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