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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城事] 破坏疫情防控,泸州这7人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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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酒城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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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8 22: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抗击新冠肺炎以来

泸州人民团结一心

为了最后的胜利付出自己的心血

但极个别人却在危难时刻顶风作案

不惜以身试法,肆意践踏法治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

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

这样的人

必将受到严厉制裁







泸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日前组织编辑了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受到法律惩处的部分典型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第一类:

顶风违法,抗拒疫情防控






案例:余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余某某(男,54岁,江阳区通滩镇人),2020年1月21日,余某某从湖北省襄阳市驾车返回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家中。1月25日,镇卫生防疫人员上门为其量体温,并告知其不能外出,不能聚餐。余某某拒不执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所有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与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接触史必须到村(社区)登记,积极配合检查检疫工作安排,并自觉居家隔离14天”的防控命令,于1月26日外出,1月28日在家中请客聚餐,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在1月31日发病被确诊收治后,依旧刻意隐瞒密切接触人员信息,导致疾控部门无法及时准确开展预防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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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江阳区公安分局对余某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第二类:

借疫情实施诈骗



案例一:龙马潭群众陈某被诈骗案

    2020年2月3日18时许,群众陈某向龙马潭警方报案:他在微信上购买口罩被诈骗28160元,转账后对方将自己拉黑……警方迅速展开案件侦办。经查,受害群众在微信上向一个陌生人购买口罩,在当日分五次向对方的微信转账共计28160元,后被对方拉黑微信。

    经侦查,内江某地郑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泸州警方立即前往内江某地进行抓捕,但该人已逃离。2月7日中午,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再次进入视线,民警在内江某地将其成功抓获。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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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江阳群众被骗1.17万元

     2020年1月29日,江阳区发生一起“借用疫情卖口罩诈骗案”,受害人在网络购买口罩被诈骗1.17万元。案发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立即成立由反诈中心、网安支队、江阳区公安分局等警种部门组成的专案组。

     随后,犯罪嫌疑人胡某良(江西人,诈骗前科人员)被快速锁定,在不到48小时内,泸州警方与顺德警方协同作战,将嫌疑人成功抓获,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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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类:

寻衅滋事,妨碍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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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周某妨害公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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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2月5日14时30分,周某(男,汉族,)驾驶川E1G2xx牌白色小轿车路过叙永县黄桷坪高速公路收费站检查站时,拒不配合执勤检查站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并开车逃逸。2月5日16时许,叙永县公安局天池派出所民警在天池镇拦截川E1G2xx牌小轿车,周某驾驶车辆撞击前来拦截的派出所民警车辆,连续撞坏两辆拦截车辆后被当场抓获。

      犯罪嫌疑人周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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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温某某殴打他人案

      2020年2月2日一男子温某某(男、28岁)因未佩戴口罩进入某超市,被工作人员劝阻禁止进入而心存不满,殴打工作人员后逃离,此过程被多名网友拍成视频并上传至网络,引发网络热议。后在2月2日(当日)晚,该男子因和表哥微信上口角发展至线下约架,两人持刀斗殴,受伤后在泸州市人民医院(沙茜院区)医治时被茜草派出所民警抓获。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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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类案件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5起,其中行政处罚4人、刑事拘留1人,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第四类:

造谣传谣,扰乱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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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唐某发布疫情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





    d23.jpg      2020年1月25日晚上19时30分许,唐某在泸州市纳溪区发布了关于本地的疫情谣言在四个微信群里面,四个微信群里人员共计349人。经查,2020年1月25日19时许,唐某(男,46岁,纳溪区人)在多个微信群内编造、传播关于纳溪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虚假信息,被网友大量转发,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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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类案件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6起,行政处罚8人。


第五类:

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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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疫情防控期间秦某经营茶馆

     2020年1月29日,龙马潭区香林路某茶馆老板秦某在28日接到政府关闭茶馆紧急命令,并在社区民警多次劝阻下仍经营茶馆接待客人,容留5人赌博,赌资较大。

    秦某被龙马潭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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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类案件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5起,行政处罚5人。


来源:泸州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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