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腊八就是年”,腊八一过,年味渐浓,老百姓更喜欢在过年时噼里啪啦放鞭炮,没有什么烦恼是一通烟花爆竹解决不了的,眼看着烟花爆竹的“黄金销售期”又来了,一些人又把赚钱目光盯住了烟花爆竹。
2019年12月29日上午10时许,龙马潭区胡市派出所民警在泸富路设卡检查时,在一辆皮卡车的后排座和货箱里查获烟花爆竹54件。经查,该车驾驶员桂某某(男,42岁,龙马潭区安宁人)对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桂某某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2020年1月1日晚19时许,石洞派出所民警在石洞镇岳坡山村检查时,在一辆大型货车上发现该车装有大量烟花爆竹,经清点共125件烟花爆竹。经查,该货车驾驶员童某(男,41岁,泸县人)不具备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资质,也未取得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许可,所用车辆也不符合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标准。 目前,童某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都是违法的,同时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商家不要光顾着赚钱,守法经营才是最安全的方式,老百姓也要过正规渠道购买,并且在允许燃放的区域燃放,热闹的同时不要违法哦!
来源:平安龙马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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