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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城事] 四川专项整治集中核查启动,泸州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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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四川省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集中核查启动会在成都召开。
  会议指出,本次集中核查采取地方全面自查与省级分片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实施。
  集中现场核查阶段,重点对去年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推进情况开展现场核查。
  发现问题整改阶段,重点为分类推进整改。
  此次核查以整治情况“回头看”和问题线索核查为核心任务,聚焦长江、黄河等流域沿岸,溶洞天坑、废弃矿坑等生态敏感区域,以及化工、医药制造、金属表面处理等重点行业,确保核查摸清实情、取得实效,切实推动问题真整改、责任真落实。
  会议强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入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5—2027年)》,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等各方责任,建立健全“省级统筹、市县主责、企业自律”工作体系,构建完善监管、执法、督察的协作机制。
  要坚持边查边改、同步推进,聚焦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格落实分类整改要求,确保年底前整改完成率达到90%以上。
  要强化监督问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倒逼责任落实,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强化“行刑衔接”,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条,让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同时结合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要求,开展泸州全域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以及生态环境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泸州市于2025年起持续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具体如下。
  征集时间
即日起—2027年12月31日。
  征集问题线索范围和内容
  (一)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废包装容器、废酸、废有机溶剂、废三元催化剂等危险废物;
  (二)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基本农田等重点地域,或长江、沱江、九曲河、濑溪河、永宁河等河流、湖库沿岸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以及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倾倒危险废物;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四)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大宗工业固体废物;
  (五)非法拆解处置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废弃设备及消费品;
  (六)向矿坑、溶洞内倾倒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七)我市范围内生态环境部门相关人员在固体废物管理处置上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线索。
  呼吁广大公众积极提供以下详细信息:违法活动或相关线索的详细地点(能精确到村组和具体定位最佳),发生时间、违法个人或企业名称、具体违法行为描述(图文并茂最佳)等,但不得虚构夸大,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我们将对反映人的信息依法严格保密,对核实属实的线索,根据《泸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对线索提供者给予奖励。
  联系方式
  (一)举报电话:12345
  (二)来信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电子邮箱:lzssthjzfzd@163.com
  (四)网络举报平台:http://1.202.247.200/netreport/netreport/index
(来源:泸州生态环境-中国环境报 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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