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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2025年泸州航运物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扎实推进2025年航运物流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资金申报工作,根据《泸州市2025年航运物流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即日起可申报2025年全年航运物流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资金,申报要点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泸州市开展以下五类业务的企业,均可自主申报。 1.稳定班轮航线业务; 2.货源组织业务; 3.外贸箱量拓展业务; 4.铁水联运业务; 5.口岸保障相关业务。 二、申报时间 2026年1月26日至2月6日。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全程通过长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长江眼”)线上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自主自愿申报。符合《泸州市2025年航运物流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的企业,按自愿原则参与申报。 2.申请平台账号。向“长江眼”平台申请系统登录账号,便于后续线上填报。 3.线上模块申报。登录平台后,进入“航运物流系统”模块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4.资料确认提交。具体申报材料及规范要求详见《实施细则》,请严格遵循平台公司指引完成全流程资料提交与确认。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在材料准备阶段或申报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请主动与信息平台联系人咨询,并对申报资料的提交情况进行核实。 (二)货源组织中,同一货源如涉及生产企业、航运企业、货代企业等多个主体的,原则上由一个主体进行申报。相关企业在提交申报材料前应自行沟通达成一致,并在申报材料中附协商一致的函,不得就同一事实、同一批次货物由多家企业多头、重复申报。协商不一致或存在多头申报的,该批次申报将不予通过,相关责任与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申报企业需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违反规定,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老师,0830-2808116。 (来源:酒城口岸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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