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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某学校上课期间,一名中年妇女爬上教学楼阳台,情绪激动,意欲跳楼轻生,这是怎么回事?
近日,江阳区公安分局大山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某学校教学楼上有人要跳楼。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据轻生女子自述,她名叫潘某,是该学校工作人员,学校已经拖欠了两个多月的工资,她要求学校支付拖欠的工资,否则便跳楼自杀。
了解情况后,民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其进行劝导。最终,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潘某走下阳台,答应与校方进行协商。
潘某的行为造成大量人员围观,扰乱了学校正常秩序,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目前,潘某因扰乱单位秩序已被江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文明讨薪是权利,非法讨薪是违法,潘某采取过激行为讨要工资,不仅触犯法律,还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对在校学生幼小的心灵造成伤害。
综合平安江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