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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绵阳游仙区宅基地可买卖?权威回应:纯属虚假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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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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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民发布影片称“游仙区地基可以买卖”,该资讯在网络上传播后,已引发局部群众的担忧与误解,误导公众认为农村宅基地可自由交易。经绵阳市游仙区农业农村局核实,此资讯系谣言。

绵阳市游仙区农业农村局郑重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利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专属权利,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特定身份直接相关,宅基地利用权不得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否则买卖合同无效。

同步,绵阳市游仙区互联网资讯办公室在此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发布、传播不实资讯,扰乱社会秩序、误导公众认知的行为,都将依法严惩。请保持理性判断,遵守法律法规和网络公序良俗,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守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来源:绵阳市游仙区互联网资讯办公室、绵阳市游仙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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