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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阳区恒大御景半岛小区业主反映,当初购房时,开发商承诺入住后可以免除三年物业费,还开具了免物业费的凭证,如今接房了,物业却绝口不提当初的承诺,要求业主正常交物业费。

业主:
购房时承诺免物业费 接房时物业却不认
小区业主林先生介绍,当初购房时,开发商承诺入住后可以免除三年物业费,这属于业主购房的福利,按照每平方米1.5元的收费标准,他们家一年需要交1620元的物业费,三年需要交4860元。当时,开发商的相关负责人还开具了一张免除物业费三年的凭证。如今,自己将相关凭证拿出来,物业却不承认,依然要求业主正常交物业费。
林先生说,御景半岛小区大部分业主在购房时都得到了开发商免除物业费的承诺,因开发商和物业属于同一家公司,大家也没有过多怀疑,但当业主们拿着当初的凭证咨询物业是否能免除三年物业费时,物业却表示和开发商不是同一家公司,当初的承诺需要找到承诺人进行兑现,物业依然会正常收取业主的物业费。
小区大部分业主表示,当初购房时得到开发商免除三年物业费的承诺,接房时物业却不认,而且接房时业主需要交3个月及以上的物业费,物业才将钥匙交给业主。大部分业主为了能尽快得到钥匙,选择按照物业的要求交了物业费。
物业:
不是一家公司 不能兑现开发商的承诺
针对业主们反映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小区物业。物业前台人员说,他们和开发商不是一家公司,不能兑现当初开发商的承诺,近段时间不断有业主拿着开发商给的凭据来咨询是否可以免除三年物业费,物业也很无奈。当记者欲向物业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情况时,对方表示,多余的事情自己并不清楚;物业方负责人也表示不方便接受记者采访。
据了解,恒大御景半岛入住的物业公司名叫金碧物业有限公司,而当初承诺业主免除物业费的开发商叫泸州恒大东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记者随即尝试联系开发商了解具体情况,但一直无法联系上对方。
律师:
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业主可向开发商追赔
免除三年物业费的承诺到底该由谁来兑现?四川辞鉴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朝耘说,开发商承诺业主买房后免除三年物业费,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开发商有义务兑现当时的承诺。
邓朝耘说,假如开发商和小区物业是一个公司,那么承诺有效,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兑现承诺;如果开发商和物业不是一个公司,物业公司不承认该承诺时,业主需要按照正常的费用向物业公司交物业费,随后可以向当初承诺免除物业费的开发商追赔。
如果开发商承诺免物业费时,与物业公司属于一家公司,后因各种原因导致物业公司独立出来成为一家单独的公司,这样的情况下,物业公司还需要承担当初的承诺吗?邓朝耘表示,无论公司内部如何变化,业主追赔的对象都是当初的承诺主体。也就是说,物业公司独立出来后,与当初承诺主体开发商属于两个不同的主体,在此情况下,物业公司没有义务承担开发商的承诺,物业公司可以依法向业主收取物业费。
来源:川江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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