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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基础教育科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 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76号)等国家和省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考试育人功能和正确导向作用,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实行全面考核,全开全学全考,引导学生扎实学好每门科目,为全面发展打牢基础,着力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立足泸州教育发展实际,着眼长远,通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聚焦兴趣和思维品质培养,提高不同学科学习策略的针对性;有效衔接高考综合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坚持科学有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通过优化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分值结构,统筹推进命题、综合素质评价、课程、教学、考试、招生等各环节改革。 坚持统筹兼顾。以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促进“教-学-评”有机衔接,形成育人合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分类设计、稳步推进,用一年至三年时间,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全面实施到位。 二、主要改革任务 (一)优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实行“两考合一”。 1.考试科目。 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设定的科目全部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实行“全科开考”,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 2.考试内容。 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 3.考试方式。 根据科目特点与育人功能,分为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考试科目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历史、化学、体育与健康。考查科目包括地理、生物学。考核科目包括信息科技、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具体方式如下。 (1)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科目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长语文为150分钟,数学、外语(含听力)为120分钟。 (2)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同堂分卷进行,考试时长为90分钟。 (3)物理、化学科目采用闭卷笔试和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同堂分卷进行,笔试时长为120分钟。实验操作考试按《泸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4)体育与健康科目采用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泸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方案》组织实施。 (5)地理、生物学科目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同堂分卷进行,考试时长为90分钟。由市级制定统一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各区县按照市级要求具体组织实施。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按《泸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6)信息科技由市上统一命题并通过网络考试形式组织实施;艺术由各区县按照市级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劳动、综合实践活动依据学生平时表现和综合测评确定,由各区县指导学校组织实施。 4.命题要求。 考试命题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校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充分发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课程改革中的积极导向作用,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不同功能。要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科学合理设置试卷难度。要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卷试题结构,减少记忆性试题,增加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应用型试题,有效考查学生综合素质。 5.考试时间。 各学科考试时间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课时要求和“学完即考、相对集中”的原则确定,其中由市级统一命题的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市教育体育局确定,其他科目的考试时间按学完即考、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各区县确定。 市级统一命题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地理、生物学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末;体育与健康终结性考试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历史、化学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末,一般于每年6月中旬进行。 6.成绩呈现。 (1)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呈现,总分780分。具体为, 类别 | 科目 | 分值 | 文化考试 | 语文 | 150 | 数学 | 150 | 外语(含听力) | 150(其中听力30分) | 物理 | 100 | 化学 | 60 | 道德与法治 | 40 | 历史 | 40 | 体育与健康 考试 | 体育与健康 | 70(其中过程性考核15分) | 实验操作技能 | 物理 | 10 | 化学 | 10 | 总分 | 780 |
文化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从2026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起实施;体育与健康考试从2026年入学的初中学生起实施。 (2)考查科目、考核科目成绩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7.成绩应用。 (1)初中毕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合格方可毕业,凡考试不合格的,由区县教育体育局制定补考办法,补考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随班就读学生由学校认定毕业成绩,原则上完成9年义务教育即可准予毕业。外省市转学进入本市初中就读的学生,若已参加过省级或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须经外省市相关教育部门认定具体等级后,到区县教育体育局申请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合格认定。 (2)高中录取。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为780分。考查科目、考核科目结合高中多样化发展,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参考。 (二)建立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 1.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各区县要指导学校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2.评价依据。以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包括: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评价和成长发展的记载;各学科的学业成绩记录和学习小档案的记载;参加专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和班级及社团活动的记录,“个性特长”和获得奖励的记载;身心健康状况记载;艺术特长和基本素养记载;校本课程的考查结果等。 3.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 4.评价方式。学校要为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反映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搜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每学期末,教师要指导学生依据写实记录材料整理、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记入综合素质档案。遴选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学校要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 5.评价类别。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贯穿整个初中阶段,分为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学期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在学期结束前完成。学期评价综合考量学生在各个维度的发展情况,重点关注素养和能力的提升。毕业评价在九年级毕业前完成。毕业评价要坚持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关注学生的成长变化,避免集中突击评价。 6.结果运用。一是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二是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参考依据。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供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多样发展参考。三是作为评价学校办学质量综合的重要依据。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学校办学质量综合评价,学校和教师要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进教育教学行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提高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 7.评价实施。由各区县按照市级要求指导学校组织实施。 (三)强化招生管理。 1.招生计划编制和实施。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要求,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规定的班额、普职协调发展等原则科学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加强招生和学籍管理,严禁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2.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规范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保留的特殊群体加分政策,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招生信息监管。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试资格、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虚假招生、宣传欺骗等误导学生的行为,严禁生源学校和教师干扰或违背学生意填报学校志愿,严禁炒作或变相炒作考试“状元”、升学情况、考试成绩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工作。设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领导小组,由市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有关分管负责同志和科室负责人组成,统筹改革工作的实施。各区县负责制定考核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细化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深化教学改革。规范课程教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标准,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发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对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和诊断的功能,持续深化初中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学业生涯规划的指导,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 (三)提升保障能力。健全改革推进保障机制,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经费投入,强化招生考试条件保障。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命题队伍的培养和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提升教书育人水平;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卷库建设,建立和完善命题组织保障和审查制度,提高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加强考试条件建设;严格考试管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考试实施程序等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平安考试的良好环境。 (四)做好宣传引导。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百姓切身利益,各区县、学校要压实责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引导,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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