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7|回复: 0

电子烟烟弹添加“具有成瘾性”的兽用麻醉药,多人被判刑!

[复制链接]

6

主题

0

回帖

91

积分

沱江萌新

积分
91
发表于 前天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2024年1月至7月,被告人孙某东组织被告人邱某珊等7人,在上海租赁的居民住宅内,共同生产、销售含替来他明(一种兽用麻醉药品,具有成瘾性,目前未列入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目录)成分的电子烟烟弹。 d1.jpg 同年3月,孙某东以旅游名义前往泰国后,持续通过境外即时聊天软件、微信在境外指挥控制邱某珊等人,通过网络采购不含烟碱(尼古丁)的烟油、弹壳等,掺入从广西地下交易市常采购的来源不明的替来他明粉末,制成电子烟烟弹对外销售。经审计,孙某东、邱某珊等人对外销售上述电子烟烟弹共计170余万元。经检测鉴定,查扣的烟弹中均检出替来他明成分,均系伪劣商品。此外,被告人沈某明知邱某珊等人自制非法添加替来他明的电子烟烟弹,仍从其处进购并销售,销售金额5.7万余元。

2025年4月25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对被告人邱某珊、沈某等8人提起公诉。2025年7月25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邱某珊等7人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九十万元至十万元不等;以销售伪劣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邱某珊提出上诉。2026年1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孙某东于2024年9月12日被批准逮捕,2024年10月10日被列为红通人员,后于2025年10月17日经劝返回国投案自首。2026年1月15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对被告人孙某东提起公诉。2026年2月13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判决已生效。
来源 央视新闻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大泸州的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泸州论坛 ( 蜀ICP备12031032号-8 )|网站地图川公网安备 51030002000200号

GMT+8, 2026-3-22 07:36 , Processed in 0.036161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16-2021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