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拟直接考核招聘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时间计算至2019年4月30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8日(报名时间:8:30-11:30,15:00-18:00,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8日16:00)。 (二)报名地点: 泸州广播电视大学综合楼4楼409室行政办公室(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三段1号)。 联系人:孙老师 何老师 联系电话:0830—3150159 (三)交验材料 1.自荐材料一份。 2.《泸州广播电视大学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附件1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5.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者的报名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二)面试报到地点:泸州广播电视大学实训楼802室(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三段1号)。 (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在泸州广播电视大学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由学校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师风、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或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考核等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学校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泸州广播电视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人员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纪律与监督 泸州广播电视大学纪委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为保证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泸州广播电视大学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岗位表 2.泸州广播电视大学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泸州广播电视大学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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