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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一男子非法捕杀野生动物,遭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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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4 23: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疫情防控紧张时刻,泸州古蔺一男子竟然非法捕杀野生动物,公安机关发现后迅速出击,将这名男子抓获归案。
2020年2月21日
古蔺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
“古蔺桂花有人非法猎杀并食用野生动物”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进行查实
到嫌疑人家中进行依法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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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
民警在项某(男,苗族,50岁,古蔺县桂花镇人)
家中查获疑似野生竹鸡一只,
疑似野生豪猪毛、疑似山羊毛、山羊角等。
查获大量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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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警方还找到了用于猎杀动物的
弓弩、匕首、火药、铁夹、捕网等大量作案工具。
经项某供述
在2019年3月至今
曾使用铁夹和猎捕网在竹林中
非法捕猎了一只竹鸡、豪猪与山羊
并且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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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嫌疑人项某因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科普知识:
豪猪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三级保护动物。
竹鸡被列入中国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三有”保护动物。
来 源:古蔺县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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