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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咨询新的医保政策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方面有什么变化需要注意?
相关部门回复:按照我市2018年出台的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参保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从欠费次月起停止医保待遇。
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缴清所欠保费后,按规定享受待遇。欠费超6个月的,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基数的6%补缴,补计职工缴费年限,不补建个人账户,欠费期间其医保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此外,其他市民咨询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应该如何办理手续?在哪里缴费?
相关部门回复:
(一)办理参保登记: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90日内,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关系续保手续。超过90日的按新参保规定办理,新参保个体人员按户籍(或居住地)属地原则,到所属区县医保局办理参保手续。
(二)缴费渠道:一是通过“泸州税务”APP、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注册绑定本人身份信息后进行缴费。二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泸州银行、泸州农商银行。以及其他国有银行各网点直接缴费。
(三)缴费与待遇:如果两年内无断保记录(含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在90日内办理医保关系续保手续并缴费,补缴断保期间的保费可连续享受医保待遇;如果两年内有断保记录(含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在90日内办理医保关系续保手续并缴费,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如果两年内无断保记录(含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超过90日办理医保关系续保手续并缴费,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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