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创建工作,泸州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泸州市基层医疗机构示范中医馆和示范中医角建设指南(试行)》,于今年4月启动首批申报评审工作,7月20日正式公布了首批示范中医馆、示范中医角名单。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促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角提档升级,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内涵和服务水平,增强广大群众对中医药的获得感。 示范中医馆从组织管理、科室设置、人才建设、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文化建设、设备配备、信息化建设、知晓率满意度等9个方面明确建设标准和要求,主要指标均高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指南》,特别突出科室设置、人才建设、中医药服务和中医药文化建设考核等比重,并设置省市名中医座诊、师承和中药材种植园等加分项,让中医馆真正体现出中医药特色。比如要求中医馆面积不低于250平方米(国家标准80平方米),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30%以上且不少于4名(国家标准20%,不少于2名),中医诊疗人次占比达40%以上(国家标准30%)。示范中医角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从布局设置、人员配备、中医药服务、中医药文化4个方面明确建设标准和要求。 在评选程序上,先由各区县组织自评,每两年申报1次,由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在90分以上的,将命名为泸州市示范中医馆或示范中医角,并授予相应标识标牌。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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