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起,江阳区在泸州市梓橦路学校(江阳区华阳街道丹青路59号)开设“校园专场”,为12周岁及以上学生接种新冠疫苗。这是记者8月2日从江阳区疾控中心获悉的。 据了解,学生接种的新冠疫苗为:国药中生集团和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以上两种疫苗均需接种2剂,两剂之间需间隔至少21天)。 根据安排,由各学校按照接种时间安排,提前分批次通知各班级学生前往接种,未在江阳区主城区学校就读、现居住在江阳区主城区的其他12周岁及以上学生可自行前往。 进入接种现场,每名学生仅限1名法定监护人陪伴(非法定监护人陪伴的,须持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同时带好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非法定监护人陪伴的还需带上陪伴人员身份证),佩戴口罩,准备好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从学校正大门或后大门进入等候区排队等候。学生应提前就餐,避免空腹接种。 接种疫苗的学生需将户口簿提交接种人员建立接种个案,接种人员登记通过信息系统登记本次疫苗接种信息,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后进行疫苗接种。完成接种的人员,进入留观室观察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如现场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向现场医务人员报告。 如果出现这些接种禁忌症,应暂缓接种: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江阳区疾控中心专家提醒,新冠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如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疫苗的接种间隔。注射人免疫球蛋白后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如陪伴人员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建议在现场一并进行接种。 为避免交通拥堵,建议广大陪伴人员不开车前往。为做好本次接种的服务工作,泸州市梓橦路学校所提供的等候区教室配备有空调和饮用水,建议广大学生及陪伴人员自带水杯。主城区外的12周岁及以上学生,可选择就近的镇街接种点进行接种。 范朝 均川江都市报记者 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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