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日最新一期(2021年第十一期),食品不合格情况通报。
经过梳理发现,名单中有江阳区新马路129号屈二酸菜面馆这样的老牌店铺,检测结果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属于微生物污染。
位于江阳区蓝田街道重湾社区蓝安路一段277号1号3层的蜀今朝火锅店,检测结果为禁限用兽药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位于龙马潭区罗汉街道高坝西路的品厨美蛙鱼头火锅,检测结果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位于古蔺县金兰大道北侧晨宇双水岸古蔺蜀酱坊火锅店,检测结果为禁限用兽药恩诺沙星超标36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悉,此次抽检对食用农产品、酒类、蔬菜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等28个食品大类3504批次产品抽检,检出326批次样品不合格。主要问题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生物毒素、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禁限用兽药和禁限用农药。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1、合江县思平副食店、泸县云锦镇伦连副食店、江阳区永邻超市、泸县云龙镇微笑副食店等83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116批次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国家标准。
2、江阳区燕儿食品经营部、合江县魏永莲副食店、叙永县江门镇好再来餐馆等10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11批次产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
3、龙马潭区誉盛萬家购物中心销售的“冰糖大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国家标准。
4、龙马潭区德芬餐馆销售的“血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
5、四川步步高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泸县分公司销售的“乌梅(蜜饯)”、泸县云锦镇家惠购物广场销售的“乌梅(蜜饯)”、泸县云锦镇蒙香炒货店销售的“乌梅(蜜饯)”,亮蓝不符合国家标准。
微生物污染
1、叙永县雪山水业有限公司、龙马潭区家源金泉水业有限公司、泸州市石顶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等10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17批次产品,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国家标准。
2、龙马潭区品厨美蛙鱼头火锅、泸县太伏镇永皓生活超市、泸州易膳堂食品配送中心等9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9批次产品,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标准。
3、江阳区慈善路何平摊位、江阳区屈二酸菜面馆、合江县张晓林餐馆等22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43批次产品,大肠菌群不符合国家标准。
4、龙马潭区小陈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土匪鸡味面 调味面制品”,霉菌不符合国家标准。
5、江阳区汇通时代商都有限公司销售的“任氏岩蜂蜜”,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国家标准。
质量指标不达标
龙马潭区周记小高粱酒坊、泸县立石镇徐光玉副食店等8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11批次产品,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生物毒素
叙永县德名轩清汤牛肉精品馆销售的“炒花生”,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国家标准。
重金属污染
1、四川圣杰药业有限公司水井沟直营店、双加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徐毫书等4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4批次产品,铅不符合国家标准。
2、合江县满心商贸有限公司等6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6批次产品,镉不符合国家标准。
禁限用兽药
1、纳溪区陶志斌水产经营部、古蔺蜀酱坊火锅店、古蔺县古蔺镇王小彬水产门市、纳溪区陈汝宇生鲜超市等24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25批次产品,恩诺沙星不符合国家标准。
2、合江县勇胜水产品经营部、江阳区蜀今朝火锅店等5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5批次产品,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国家标准。
禁限用农药
1、叙永县菜篮子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阳光国际城分公司销售的“菠菜”、龙马潭区广鑫农生鲜超市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不符合国家标准。
2、江阳区叙茜超市、泸县玉蟾街道优滋优果便利店、江阳区好惠又多超市等13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 13批次产品,吡虫啉不符合国家标准。
3、泸州文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乙酰甲胺磷和甲胺磷不符合国家标准。
目前,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移交至相关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温馨提示: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在选择购买食品或食品原料时,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等现象。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可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内容来源:泸州市广播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