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门户首页
Portal
泸州论坛
BBS
App下载
我的圈子
Group
我的关注
登录
泸州论坛
»
泸州论坛
›
互动泸州
›
醉美泸州
›
四川捞蜀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因虚假标注牛油生产日期被罚 ...
收“竿竿”啦!今日起,泸州
泸州再添"名片",省级区域公
明星足球赛今天下午在泸州奥
主宾国泰国!第二十四届酒博
开学在即,新学期接送学怎么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22
|
回复:
0
[泸州城事]
四川捞蜀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因虚假标注牛油生产日期被罚3314.4万
wangz198
wangz198
当前离线
积分
116
78
主题
0
回帖
116
积分
沱江萌新
沱江萌新, 积分 116, 距离下一级还需 84 积分
沱江萌新, 积分 116, 距离下一级还需 84 积分
积分
116
+ 关注
发消息
发表于 2025-12-8 22:26:01
|
查看全部
|
阅读模式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四川捞蜀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因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被处罚3314.4万元。该公司成立日期为2020年4月15日。
据悉,2021年9月13日,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储存的牛油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雇佣工人正在将生产日期为2020年9月20日的牛油纸质外包装进行拆封,重新贴上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25日的标签。
根据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成新市监处〔2022〕00000000000294号),该公司涉嫌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涉案牛油自入库之日起至案发之日止一直储存于冷链库房,尚未出库,当事人未取得违法所得。
四川捞蜀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曾向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陈述,其更换上述生产日期的目的是用于向上海某公司融资贷款,然而经过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调查,未发现该上海公司与四川捞蜀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存在以货物作为抵押的借款形式。
因此,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关于其更换牛油的生产日期是用于与上海某公司进行融资贷款的陈述被识破。
面对如此严重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最终经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公司上述行为属于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新津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牛油441.92吨、罚款3314.4万元的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中国网丝路中国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大泸州的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回复
转播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浏览过的版块
酒城茶馆
您看了很久哦,登陆下吧!
下次自动登录
忘记密码?点此找回!
登陆
新用户注册
用其它账号登录:
关闭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