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泸州

查看: 5255|回复: 0

泸州印发相关实施细则奖励建筑业企业:满足条件者最高奖励50万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2-16 22: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助力酒城人才聚集行动的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部门于日前联合印发了相关实施细则,对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进行奖励,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高管团队将获得最高50万元的奖励。

据悉,该实施细则的实施范围为泸州市中心城区,含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及园区。其他各县可参照本细则执行或另行制定具体细则。申报企业需是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序列资质,于2021年8月24日后首次入统,并在入统后1年内(按入统后连续4个季度计算)申报有建筑业产值的建筑业企业。同时,申报企业应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用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企业高管团队成员无失信行为。

根据该实施细则,满足申报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入统后1年产值达到8亿元、5亿元、2亿元以上,并在当地缴纳税收2400万元、1500万元、6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企业高管团队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信息来源:泸州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大泸州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全站链接: #

QQ|手机版|小黑屋|大泸州 ( 蜀ICP备12031032号-8 )|网站地图川公网安备 51030002000200号

GMT+8, 2025-6-20 01:53 , Processed in 0.030850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16-2021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