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4|回复: 0

[泸州城事] 泸州江阳区:修理厂里扣宝马车,失信人当天把钱还!

[复制链接]

101

主题

0

回帖

50

积分

二级沱江萌新

积分
50
发表于 2025-12-8 22: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d1.jpg


“我是江阳区法院执行法官,李某某、陈某与你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进入执行阶段。今天我们已在修理厂找到你名下宝马车一辆,因车辆故障正在维修,暂无法启动,故张贴封条予以查封,非经本院允许不得移动车辆或擅自处置……”失信被执行人李某涉一起合同纠纷案,当天,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追踪到其名下车辆,随后多次联系李某,李某均不接听电话,执行法官便向其发出了这条短信。


  据悉,2021年,李某某、陈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自有房屋租赁给李某,但李某缴纳几个月租金后即以种种理由拖欠租金,李某某、陈某催款无果诉至法院。庭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向李某某、陈某分期支付拖欠租金,但李某支付了两期租金后便玩起了“消失”,杳无音信,李某某、陈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查控李某财产,发现其名下有宝马车一辆,结合车辆保险反馈情况,该车目前实际使用人仍为李某。为了防止财产转移,执行法官随即对车辆进行临控。


  得益于江阳区执行联动机制,执行法官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不久后便在龙马潭区某修理厂内发现了这辆宝马车的踪迹。执行法官立刻组织人员前往修理厂控制该车辆,并多次联系李某,但其拒不接听法院电话。鉴于车辆无法运行,执行法官对该车张贴封条予以查封,向李某发送查封短信,同时,告知修理厂不可将车辆交付李某,修理厂表示全力配合法院工作。


  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下,李某当天下午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称已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可当面将案款支付申请人,并请求法院解除对车辆的查封。执行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李某当场将案款全额支付申请人,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今年以来,江阳区法院持续聚焦司法效率再提速,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拘留失信被执行人106人次,扣押车辆33辆,公安机关协助查控被执行人67人次,直接或间接促进46件执行案件的化解,涉及标的达986万元。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大泸州的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泸州论坛 ( 蜀ICP备12031032号-8 )|网站地图川公网安备 51030002000200号

GMT+8, 2025-12-21 15:15 , Processed in 0.046896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16-2021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