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情节严重的要被罚款哦 #垃圾如何分类#、#没分类具体有啥惩罚#一起来看看吧
01、垃圾如何分类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具体按照下列要求分类: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包括废弃的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等;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且应当进行专门处理的垃圾,包括废弃的电池、灯管、家用化学品等; 厨余垃圾是指容易腐烂的食物残渣、瓜果皮核等含有有机质的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受污染的纸巾、烟蒂、灰土等。
02、如何投放生活垃圾单位、家庭和个人在投放生活垃圾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可回收物应当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收集点,或者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经营者; (二)有害垃圾应当按照标识分类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送至有害垃圾回收点; (三)厨余垃圾应当先沥出水分,再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四)其他垃圾应当投放至指定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废弃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等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生活垃圾,应当投放至指定地点,或者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单位等上门回收。
03、没分类有啥惩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县(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不履职或者不正确履职的,由县(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的,由县(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分类收集、运输车辆未保持密闭,未喷涂分类标识,运输车辆未安装定位和监控系统并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平台联网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路线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四)未公开联系电话的,或者未建立管理台账,未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的,或者未定期向县(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记录情况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的运营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密闭存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或者存放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由县(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单位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的,由县(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未分类接收并分类处理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安装计量系统并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平台联网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建立管理台账或者未按照要求报送台账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04、为啥要进行垃圾分类视听君从《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新闻发布暨贯彻实施会上了解到,目前,我市共有各类居民小区2263个、居民户数约57.11万户、公共机构1631个。2021年,我市清运处置生活垃圾74万吨。若继续按照“产生多少,处理多少”的模式,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将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垃圾处理需求。 泸州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保护美丽绿色家园。需要你我共同努力
消息来源:视听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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