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泸州

查看: 4230|回复: 0

事发泸州!男子持假证到银行办业务!被当场识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2-27 08:3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22日, 石桥派出所
接到了辖区内银行工作人员的报警
称一男子在办理业务时
出示的身份证好像是假的
请求协助调查

事发泸州!男子持假证到银行办业务!被当场识破-1.png

民辅警迅速赶往银行
对男子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例行问询
面对警察,男子振振有词:
“我晓得这是假证!我不小心拿错了!”

事发泸州!男子持假证到银行办业务!被当场识破-2.png
△既然已经招了 那就派出所有请吧~

经身份核验,果然是假身份证!

事发泸州!男子持假证到银行办业务!被当场识破-3.png

李某自述因打工超龄不能进厂工作
于是办理了假身份证
当天拿假身份证到银行办理业务时
被细心的工作人员识破
目前,李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事发泸州!男子持假证到银行办业务!被当场识破-4.jpg

警方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平安泸县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大泸州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全站链接: #

QQ|手机版|小黑屋|大泸州 ( 蜀ICP备12031032号-8 )|网站地图川公网安备 51030002000200号

GMT+8, 2025-6-8 17:55 , Processed in 0.053288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16-2021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