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5|回复: 0

法工委:地方全面禁放烟花规定需修改

[复制链接]

76

主题

0

回帖

25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25
发表于 2025-12-9 10: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于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同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划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大泸州的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泸州论坛 ( 蜀ICP备12031032号-8 )|网站地图川公网安备 51030002000200号

GMT+8, 2025-12-19 21:49 , Processed in 0.031797 second(s), 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16-2021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