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发布通告,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启用金凤湾路与前丰路交叉口等1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一、启用时间 自2023年12月7日0时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2024年1月7日正式启用。
二、地点 1、金凤湾路与前丰路交叉口; 2、沙茜北路出珠兰路北80米; 3、沙茜北路出酒谷大道二段北100米; 4、沙茜北路进酒谷大道二段北120米; 5、城南大道一段出江南路立交北510米; 6、城南大道一段出蓝安路一段南200米; 7、江南路四段进金沙路南120米; 8、酒谷大道五段出泰港北路西230米; 9、蓝安路二段出未来大道西南160米; 10、蓝安路二段进荆山路西南200米; 11、蓝安路二段进未来大道西南90米; 12、蓝安路一段出黄桷路西南320米。
三、抓拍范围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来源:泸州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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