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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将至,同学们在享受愉快假期的同时,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日前,泸州公安交警结合相关案例分析评判,归纳出中小学生出行主要存在的三类风险,并作出安全提示。 横过道路时的安全风险
2022年10月13日,魏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龙马潭区胡市镇时,遇放学途中的7岁学生张某突然横穿马路发生碰撞,导致魏某、张某不同程度受伤。
2023年7月30日,李某驾摩托车行驶至龙马潭区石洞某街道时,一名小孩突然冲出,摩托车避让不及,与小孩发生碰撞,造成小孩受伤。
玩耍时的安全风险
2023年5月5日,在泸州龙马潭区一所幼稚园门口,杨某接到4岁的孙子后因疏于看管,小孩在一辆车前方空地处埋头玩沙。驾驶人张某在启动车辆后观察不足,直接从其身上碾压过去。 乘车时的安全风险
2023年5月12日,钟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江阳区前进上路X弯道路口时,与余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车辆受损。摩托车驾驶人余某及乘车人胡某某由于没戴安全头盔,多部位受伤。 寒假即将,泸州公安交警根据中小学生交通特点,发出四点安全提示: 一、过街要走斑马线,一停二看三通过。在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在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要注意“一停二看三通过”,即横过道路前要在路边停下来,然后左右看一下,最后确保安全了才通过。 二、警惕车辆有盲区,远离事故防危险。车辆周围有许多地方是驾驶人看不到的“视野盲区”,部分中小学生个子较矮小,如果蹲在地上,更不容易被车辆驾驶人看见。因此,家长要教育孩子,在玩耍时一定要远离车辆,不要在路上、停车场等地方玩耍或长时间逗留。 三、乘坐汽车不外探,骑乘摩托戴头盔。车子在行驶中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探出车外,避免因车辆颠簸、急转弯被抛出车外或者被车外的物体刮碰;家长在骑摩托车或电动车接送孩子时,一定要给孩子配备合格的儿童安全头盔,让孩子正向骑坐。 四、骑车上路要守规,多人同行须谨慎。未满12周岁的,不得单独骑自行车上道路;未满16周岁的,不得骑电动车上路;在道路上不得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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