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泸州市统计局了解到2019年前三季度泸州经济呈现出总体稳定、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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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成绩单”吧
经省统计局审定,前三季度,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401.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0%,增速较全国平均水平(6.2%)高1.8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7.8%)高0.2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7.1亿元,同比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714.3亿元,增长9.2%;第三产业增加值520.0亿元,增长8.0%。
一、农业生产总体稳定
前三季度,全市实现农林牧渔及服务业增加值170.4亿元,同比增长3.3%,增速与上半年持平,农业经济保持稳定发展。其中,农业增加值113.0亿元,同比增长5.4%;林业增加值9.0亿元,增长5.8%;牧业增加值38.6亿元,下降4%;渔业增加值6.5亿元,增长4.6%;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3.3亿元,增长11.6%。
前三季度,生猪出栏219.1万头,同比下降16.8%,降幅较上半年扩大11.9个百分点;牛出栏4.8万头,增长4.4%;羊出栏36.2万只,增长2.4%;家禽出栏2220.8万只,增长4.4%。
二、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前三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8%,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5.6%)高4.2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8.2%)高1.6个百分点。
从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加值同比下降48.5%,集体企业增加值增长3.8%,股份制企业增加值增长10.2%,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加值下降18.7%,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增加值增长8.5%。
从重点行业看,传统四大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2%,其中,酒的制造业同比增长7.9%;化工行业增长8.5%;机械行业增长5.7%;能源行业增长5.4%。医药行业同比增长12.5%。
从新动能看,前三季度在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的拉动下,全市高技术产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7.8%,增速快于制造业和整个规模以上工业。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较同期提高1.7个百分点,比上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1-8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45.8亿元,同比增长16.3%;实现利润总额107.4亿元,增长27.6%。
三、服务业平稳增长
前三季度,全市服务业实现增加值520.0亿元,同比增长8.0%。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85.0亿元,同比增长8.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60.6亿元,增长4.6%;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39.4亿元,增长6.9%;金融业增加值55.8亿元,增长6.8%;房地产业增加值61.3亿元,增长7.1%;其他服务业增加值214.1亿元,增长9.4%。

1-8月,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5%,营业利润增长2.1%。
四、投资增速稳步回升
前三季度,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3%,增速较上月提高1.5个百分点,增速呈逐月回升向好趋势。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15.5%;第二产业投资下降19.9%,其中工业投资下降19.4%;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8.3%,其中交通运输投资增长16.6%。
从投资结构看,前三季度,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7.3%;产业投资下降22.3%;民生及社会事业投资增长4.9%;技改投资下降29.5%;其他投资增长1.2%。
从房地产开发看,前三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335.7亿元,同比增长42.7%。商品房施工面积2167.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1%;商品房销售面积778.6万平方米,增长15%;商品房待售面积60.0万平方米,下降52.7%。
五、市场消费保持领先
前三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0.0亿元,同比增长11.5%,增速居全省第一位。
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81.8亿元,同比增长10.3%;商品零售518.2亿元,增长11.6%。
消费升级类商品快速增长。在商品零售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商品零售额326.4亿元,同比增长18.5%。其中,体育、娱乐用品类同比增长27.4%,金银珠宝类增长25.6%,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28.2%,通讯器材类增长30.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8.7%。
六、财政金融稳健运行
前三季度,全市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6亿元,同口径增长12.3%。其中税收收入81.2亿元,同比增长2.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1.8亿元,同比增长11.3%。其中,教育支出80.0亿元,同比增长6.7%;科学技术支出6.5亿元,增长18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亿元,增长19.9%;卫生健康支出55.7亿元,增长4.9%。
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830.0亿元,比年初增长6.6%,其中住户存款1843.1亿元,比年初增长12.7%。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922.2亿元,比年初增长11.7%,其中住户贷款822.5亿元,比年初增长14.1%。
七、市场物价温和上涨
前三季度,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同比上涨2.1%,分类别看,食品烟酒类同比上涨5.0%,衣着类价格上涨2.0%,居住类上涨2.7%,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9%,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7%,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下降2.4%,医疗保健类上涨4.2%,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8%。
前三季度,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增长4.7%,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IPI)增长0.9%。
2019年前三季度泸州主要经济指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卫生健康支出 | | | | | | | | | | | | | | | | | | | | | 猪肉 | | | 衣着类 | | | 居住类 | | | 生活用品及服务类 | | | 交通和通信类 | | | 教育文化和娱乐类 | | | 医疗保健类 | | | 其他用品及服务类 | | | 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 | | |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 | | | | | | | | 3.0 | | | | | | -0.7 | | | 2.0 |

注:
1、“六稳”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大攻坚行动”指开放引领、产业升级、城市提质、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生态环境。
2、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总量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金融增速为比年初增长。
3、物价由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提供。
4、部分数据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存在合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
5、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后,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为衔接各地区工业增加值总量,省、市、县均不公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按照国家统计局工作要求,省、市、县均不公布投资总量。
6、国内生产总值(GD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GDP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价值的一种方法,即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在核算期内生产的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得到增加值。核算公式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目前季度GDP是以生产法为基础核算的结果,采取累计核算方式,即分别计算各年1季度,1-2季度,1-3季度和1-4季度的GDP数据。
7、工业增加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工业生产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最终成果。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判断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8、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不包括购置房屋),它是社会增加固定资产、扩大生产规模、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条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农村农户投资,即固定资产投资+农户投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均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其中: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的统计范围是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投资的统计范围是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农村经济调查和农村住户调查取得相关统计资料。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调查对象: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调查方法: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泸州电视台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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