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近春节,我市各类“坝坝宴”“自办宴”也将进入高峰。为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对春节期间各类集体聚餐涉及的安全责任、食材采购、操作规范等方面发出安全提示。 集体聚餐,报备先行。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对其举办或者承办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聚餐人数超过100人时,必须提前2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主动接受工作人员现场检查与指导。我市已建立分级指导机制,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及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宴席规模,提供相应指导,共同守住第一道安全关。 食材采购,安全第一。举办、承办集体宴席时不采购、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不采购和使用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不采购、饮用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的白酒,或未经检验检测的散装白酒;不采购、使用发青发芽土豆、野生菌、新鲜生黄花等高风险食材及亚硝酸盐等加工制作的食品,不得食用长江禁鱼。采购时应认真查验,主动索证索票,确保所有食材新鲜安全、来源可溯。 操作规范,细节制胜。宴席制作应选择平整、硬化、远离污染源25米以上的场地,并确保餐饮具和工用具清洗消毒到位。承办厨师及帮厨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加工过程中,必须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刀具案板分开、容器分开,严防交叉污染。凉菜卤菜因加工环节风险较高,应尽量不做或少做。如确需制作,必须设有专间、使用专用工具容器,并严格规范操作。菜品应尽量当餐食用完毕,剩余需食用的必须冷藏或冷冻保存,再次食用前须彻底加热。对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当在餐后及时清理。 危险物品,严防误用。宴席制作过程中若使用醇基燃料要专人专位管理,要使用明显标签标识和颜色区分,务必与食用白酒分开放置。农药、兽药等有毒有害物品也需远离加工就餐区域,严防误用误食。 应急准备,有备无患。承办100人以上集体聚餐时,要严格留样。每品种菜品留样量不少于125克,使用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并详细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 市市场监管局同时鼓励举办方或承办方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风险分担作用。聚餐后如有人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就医,并第一时间向村委会、乡镇(街道)及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同时保护好现场。广大参与者若发现集体聚餐活动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可及时提醒主办方改正,或拨打12315热线进行举报。 来源丨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