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人父母
应该成为孩子学习的榜样但有些人为了一己私欲竟然拿孩子当道具来掩饰自己的不法行为
2019年10月末 古蔺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 其摩托车被盗 县公安局合成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
当民警调取监控时, 看到这样一幕…… 一女子带着3岁大的孩子 将报警人的摩托车“骑”走
合指中心迅速联合刑侦大队民警通过线索摸排 在古蔺县古蔺镇联合村(小地名:龙家沟) 将涉嫌盗窃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 宋某(女,50岁,泸县太伏镇人)抓获。 民警上门查获时, 宋某怀中还抱着3岁大的孩子。
经查:报警人曾某将自己的摩托车停放在古蔺县古蔺镇酒街某火锅店门口的停车位内,办了点事情出来后,发现摩托车不见了,遂立即报警。被盗摩托车是蓝色的二轮摩托车,车牌是川E71**K,价值1万元。
宋某于当日带着孩子去卖菜,回家途中正好看到路边一辆摩托车,钥匙也在上边,宋某看了周围,四下无人,便“顺手牵羊”地将摩托车盗走。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嫌疑人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宋某带着孩子偷窃的行为 不仅自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更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恶劣影响
来源:平安古蔺
|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大泸州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