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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交通规则被处罚
一女子心生不满
随手发朋友圈
辱骂警察
日前
丹桂镇王某(女,47岁,古蔺丹桂人)被公安机关依法
处以行政拘留5天
2019年12月24日下午,古蔺县公安局大村派出所在工作中对违章停车的车辆进行处罚时,对刘某门店门口的自家车辆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这一处罚却引起了其妻子王某的不满。
图片中为刘某停放车辆位置
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加上自己想在朋友圈泄愤。于是,在次日晚,王某发布微信朋友圈,发泄了对警方处罚的不满,文字中带有辱骂警方的不当言论。
事情发生后,县公安局迅速展开侦查。于25日晚,对正在家中的王某因涉嫌寻衅滋事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后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王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要向民警道歉,随后在自己的朋友圈又发了一篇悔过书。最终,王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每个人自觉、自律、自警、自醒,管住嘴,管住手,不信谣、不传谣、不散谣,否则后果自负。
恶意辱警、黑警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平安古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