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要求 2020年1月1日起 将实施永久性禁捕
距离禁捕的日子还有10余天
泸州渔民的转产工作已全面展开 在江阳区邻玉的长江岸边 渔民们将船只集中在此 进行拆解、报废
渔民手握着渔船注册号 身后是自己待拆解的渔船
这里的大部分渔船 已跟随主人在长江飘荡数十年 船底的锈迹和水藻 都是岁月的痕迹
推土机落下 木质渔船被当场拆解 金属渔船则在切割机的火花下 走上回收之路
画面右侧正在拆渔网的大爷姓陈
他告诉记者 渔船陪伴自己已有二三十年 此次“分别”确有不舍
望着渔船被拆解 陈大爷感慨万千 打了一辈子渔
这次“退休”有些不习惯 但为了保护长江 陈大爷毫无怨言 禁捕后 他将回家务农,颐养天年
这对夫妻正在清点船上的生活用品
妻子告诉记者 渔船是他们亲手制作的 从事打渔已27年 没怎么上过学 对未来的生活有些担忧
为此,记者采访了 江阳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富钧
他说 除了按船只规格等标准 发放相应的补偿金外 人社部门还将开展相应就业培训 并联系各园区 为有需要的渔民提供必要的就业帮助
对泸州的很多渔民来说 这或许是最后一次 用双桨在江面荡开涟漪 从此刻起 他们将和相伴多年的渔船挥别
但渔民的脸上 更多洋溢着对未来的期望 生活的选择还有很多 保护长江却势在必行 为了母亲河长清 上岸转产义不容辞
据了解
泸州的渔船处置工作 将在本月底前全部结束
根据渔业法相关规定 在禁渔期、禁渔区进行违法捕捞的 将处罚款并没收渔具 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阅读 为了修复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今年1月6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
▲红色区域永久禁捕,蓝色区域十年禁捕 根据方案,整个长江泸州段都属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2020年1月1日起永久性禁捕。沱江则以流滩坝为界,下游段属于保护区,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永久性禁捕,上游段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十年禁捕。
泸州电视台记者/于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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