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家暴妻子
警察到达现场,进行制止、调查 随后,施暴男子“挑战”警察 男子父母一起“参与”
现场视频 ↓
▼ 嫌疑人人物关系 男一号:徐某,37岁男二号:徐某伟,66岁,徐某的父亲女一号:单某,62岁,徐某的母亲报案人:宋女士,徐某的妻子
原居住地: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某小区现居住地:泸州市看守所监室迁移原因:涉嫌妨害公务当前处境: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
案情提要:宋女士因家庭琐事与丈夫徐某发生口角,徐某对其大打出手,甚至惊动了徐某的父母徐某伟、单某。随后,宋女士遂选择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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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接警
· 12月18日凌晨 ·茜草派出所接到宋女士的报警电话,称在家中被其丈夫施暴。接警后,民警立即带领两名辅警赶到宋女士家中。
▲宋女士被丈夫徐某殴打多处受伤
处警遇阻 在现场,满身酒气的徐某手持板凳攻击处警民警,并对处警人员进行辱骂、推搡。
民警随即对其进行控制,遭到徐某暴力反抗,造成民警手部扭伤。
在对嫌疑人徐某实施控制的过程中处警人员遭到徐父、徐母阻拦、抓扯······
致3名出警警察头部、面部等多处受伤↓
手被咬伤、面部抓伤等
现场同期声
单某:“你凭啥子把他带走,这是我们自己家里的事,关你们啥子事?”单某:“有本事你们就把我也带走!”单某:“我的儿我都舍不得,要你拷!”徐某伟:“你们拷他干啥子,我们大人在这里得!” 最终,3名处警人员合力将徐某制服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随后,徐某伟、单某到茜草派出所投案自首,均对其妨害公务的行为供认不讳。
网友:看到你们坐“端正”了 我也就放心了…… ↓
目前,嫌疑人徐某、徐某伟、单某因涉嫌妨害公务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泸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维护民警权益,对侵犯民警执法权威“零容忍”,严厉打击各类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来源:平安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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