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泸州

查看: 150|回复: 0

女子违反交规不满处罚,朋友圈辱警被拘5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1-5 11: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违反交通规则被处罚
一女子心生不满
随手发朋友圈
辱骂警察

640?wx_fmt=jpeg.jpg

日前
丹桂镇王某(女,47岁,古蔺丹桂人)被公安机关依法
处以行政拘留5天

640?wx_fmt=jpeg.jpg


2019年12月24日下午,古蔺县公安局大村派出所在工作中对违章停车的车辆进行处罚时,对刘某门店门口的自家车辆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这一处罚却引起了其妻子王某的不满。

640?wx_fmt=jpeg.jpg

图片中为刘某停放车辆位置
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加上自己想在朋友圈泄愤。于是,在次日晚,王某发布微信朋友圈,发泄了对警方处罚的不满,文字中带有辱骂警方的不当言论。

640?wx_fmt=jpeg.jpg


事情发生后,县公安局迅速展开侦查。于25日晚,对正在家中的王某因涉嫌寻衅滋事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0?wx_fmt=jpeg.jpg



后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王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要向民警道歉,随后在自己的朋友圈又发了一篇悔过书。最终,王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每个人自觉、自律、自警、自醒,管住嘴,管住手,不信谣、不传谣、不散谣,否则后果自负。




恶意辱警、黑警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平安古蔺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大泸州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全站链接: #

QQ|手机版|小黑屋|大泸州 ( 蜀ICP备12031032号-8 )|网站地图川公网安备 51030002000200号

GMT+8, 2025-6-8 11:06 , Processed in 0.048836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16-2021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