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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巩固泸县国家卫生县病媒生物防制成果,泸县根据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将在县城建成区内集中开展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消杀活动。 为确保此次消杀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集中消杀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1月31日 2、消杀范围及安排:县城区内城市干道雨水井、污水井、水篦子以及公园雨水井、污水井、水篦子。 3、消杀方式:此次灭蚊、蝇、蟑工作为热烟雾消杀。 4、注意事项: (一)在集中喷药期间,可能产生烟雾、药雾、异味等,属于正常现象,请广大群众收回悬挂在室外的衣物、被褥,关闭好门窗。 (二)在工作人员打热烟雾现场时,请注意避让,绕道而行,切勿靠近围观和随意触摸消杀药物以及设施设备,避免暴露皮肤接触喷洒药物,有呼吸道疾病患者和老年人尽量不要靠近喷药区域,出门时可戴上口罩。 (来源:泸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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