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9|回复: 0

给区域“贴标签”、渲染恐慌……这些房产账号被重罚!

[复制链接]

3

主题

0

回帖

36

积分

酒城过客

积分
36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要:近期,个别房地产自媒体账号为引流获客,恶意炒作、虚假宣传,扰乱房地产市常正常秩序。全国多地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清理违规资讯,护航房地产市常健康发展。陕西省西安市网信办联合公安、住建、市常监管等部门,深入开展房地产领域网络违法和不良资讯专项举报受理处置。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依法约谈48人,账号停止素材更新16个、关停10个,线下处置账号关联房产中介机构13家,清除有害资讯2000余条。现通报典型案例:

案例一:

“标签化”房产区域

“XXX聊房产”“西安XX卖房XXX”等账号对西安市房产区域“标签化”,利用夸张标题、夸大性素材,歪曲解读西安楼市,影响公众理性客观判断。

d1.jpg

d2.jpg

案例二:

刻意引导业主大幅降价

“XX好房笔记”“卫XX”等账号长期以“业主赔钱卖房”为话题,刻意渲染市常波动,通过消极片面论调,引导业主大幅降价,获取二手房交易机会,其行为违反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规定,干扰群众理性判断。

d3.jpg

d4.jpg

案例三:

臆测房产政策

“CXXo”“西安房产XXX”等账号以吸引流量为目的,频繁利用情绪化素材,唱衰西安楼市,贩卖焦虑,臆测房产政策,制造市常恐慌。

d5.jpg

d6.jpg

案例四:

发布虚假不实资讯

“西安XXXX收房”“地产XX(XXX房网)”等账号长期集纳网上房产评论资讯,无官方资讯来源,通过剪辑拼凑、制作夸张标题等形式发布争议性、误导性虚假不实资讯,引发客户恐慌性预期。

d7.jpg

d8.jpg

西安市网信、住建等部门对以上账号持有人进行约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资讯素材生态治理规定》《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账号持有人予以警告,责令清除违法违规资讯,对账号作暂停素材更新、禁言、关停等处理。同步,对账号持有人所在房产中介机构进行行业信用分扣除、整改备案和停止网签销售等处罚。

普法小课堂开讲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任何个人和组织利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资讯,编造、传播虚假资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学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第四条 房地产广告,房源资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素材: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位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大泸州的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泸州论坛 ( 蜀ICP备12031032号-8 )|网站地图川公网安备 51030002000200号

GMT+8, 2026-2-5 04:31 , Processed in 0.038492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16-2021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